古代廉洁教育案例
故事教育以其独特的教学魅力在中职课堂受到普遍欢迎,心理健康课堂非常有必要借助故事教育,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古代廉洁教育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古代廉洁教育案例一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21岁中进士,前后共做了40年的官。做官期间,他总是注意节俭,常常精打细算过日子。
公元1080年,苏轼被降职贬官来到黄州,由于薪俸减少了许多,他穷得过不了日子,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弄到一块地,便自己耕种起来。为了不乱花一文钱,他还实行计划开支:先把所有的钱计算出来,然后平均分成12份,每月用一份;每份中又平均分成30小份,每天只用一小份。钱全部分好后,按份挂在房梁上,每天清晨取下一包,作为全天的生活开支。拿到一小份钱后,他还要仔细权衡,能不买的东西坚决不买,只准剩余,不准超支。积攒下来的钱,苏轼把它们存在一个竹筒里,以备意外之需。
在困境、逆境中,苏轼以勤俭节约来维持生活、度过难关,不失为良策。
古代廉洁教育案例二
子罕是春秋时期宋国的贤臣。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美玉,把它献给了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拿给玉工看过了,玉工认为它是宝物,所以我才敢进献给您呀!”子罕说:“我把不贪婪当作宝物,你把美玉当作宝物。如果把玉给了我,那么我们两个人都丧失了宝物,不如各人保有自己的宝物吧。”
献玉的人叩头,然后对子罕说:“小人怀中藏着宝玉,到哪里都不安全,还是把它送给您吧。这样就可以免于被人谋财害命了。”于是子罕就把美玉放在自己住的地方,让玉工雕琢它,然后又卖了出去,把钱给了献玉的人,让他成了富翁,然后送他回家去了。
古代廉洁教育案例三
自报财产留清名———一代名相诸葛亮的廉洁故事
三国时期,蜀国境内“刑法虽峻而无怨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蜀国名相诸葛亮严于律己,一身清廉使然。诸葛亮一生“抚百姓,示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
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深为其所动,之后跟随刘备征战南北,奇功屡建。刘备死后,诸葛亮“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蜀国国事,事无巨细,每必亲躬。他5次亲率大军,北伐曹魏,与曹魏短兵相接。他严格要求子侄辈,不以自己位高权重而特殊对待。他亲派侄儿诸葛乔与诸将子弟一起,率兵转运军粮于深山险谷之中。为此,他专门给其兄诸葛谨写信说,诸葛乔“本当还成都”,但“今诸将子弟皆得转运”,“宜同荣辱”。马谡失街亭后,他引咎自责,上疏后主刘禅,“请自贬三等”,从此更兢兢业业、勤勉有加。“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揽焉;所啖食不至四升。”长期的废寝忘食使他心力交瘁,积劳成疾,年仅54岁便英年早逝。诸葛亮以他的实际行动验证了自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诺言。
诸葛亮生前,在给后主的一份奏章中对自己的财产、收入进行了申报:“成都有桑800株,薄田15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诸葛亮去世后,其家中情形确如奏章所言,可谓内无余帛,外无赢财。
诸葛亮病危时,留下遗嘱,要求把他的遗体安葬在汉中定军山,丧葬力求节俭简朴,依山造坟,墓穴切不可求大,只要能容纳下一口棺木即可。入殓时,只着平时便服,不放任何陪葬品。这就是一代名相诸葛亮死后的最高要求,其高风亮节实为可圈可点。
古代廉洁教育案例三
沂蒙革命先烈廉洁故事
赵博(1941年11月13日牺牲,终年35岁)
赵博同志曾任鲁南区党委书记兼鲁南军区政委。他始终把自己看作革命队伍中的普通一员,从不搞特殊化。他身患肺结核、胃病、关节炎等多种疾病,•为了照顾他的身体,•上级发给他一瓶鱼干油丸,而他却不肯服用,马上派人送到医院,给伤病员补养身体。在一次战斗后,部队缴获了一部分小麦,后勤部门悄悄给赵博留下100公斤,赵博知道后,不讲情面,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派人磨成面粉,•送给党校改善生活。有人说他是老一套,他回答:“这个老一套是党的优良传统,万万不能丢。”
赵博同志有很强的群众观念,对违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从不姑息。有一次部队行军,经过敌占区青竹湖一带。他发现身后的马正在吃大田里的大豆,立即批评了警卫员小任,教育他说:“不论在根据地还是在敌占区,都要紧密依靠群众。”当时有个县长贪污腐化,群众影响极坏,经查实后,赵博立即召开区委会议,•给予这个县长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