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音乐剧
音乐剧(Musical theater)是由喜歌剧及轻歌剧(或称“小歌剧”)演变而成的,早期称作“音乐喜剧”,后来简称为“音乐剧”,是19世纪末起源于英国的一种歌剧体裁,是由对白和歌唱相结合而演出的戏剧形式。今天小编就主要为大家讲讲什么是音乐剧。
音乐剧熔戏剧、音乐、歌舞等于一炉,富于幽默情趣和喜剧色彩。它的音乐通俗易懂,因此很受大众的欢迎。音乐剧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上演,但演出最频密的地方是美国纽约市的百老汇和英国的伦敦西区。因此百老汇音乐剧这个称谓可以指在百老汇地区上演的音乐剧,又往往可是泛指所有近似百老汇风格的音乐剧。
音乐剧的特点
和歌剧的分别是,音乐剧经常运用一些不同类型的流行音乐以及流行音乐的乐器编制;在音乐剧里面可以容许出现没有音乐伴奏的对白;而音乐剧里面亦没有运用歌剧的一些传统,例如没有了宣叙调和咏叹调的区分,歌唱的方法也不一定是美声唱法。
但音乐剧和歌剧的区分界线仍然有不少学者争议,例如格什温(Gershwin)作曲的波吉与佩斯(台湾翻译「乞丐与荡妇」)(Porgy and Bess)就曾同时被人称作歌剧、民谣歌剧(Folk Opera)和音乐剧。一些音乐剧如悲惨世界是从头到尾都有音乐伴奏,而一些轻歌剧如卡门却有对白。 音乐剧普遍比歌剧有更多舞蹈的成份,早期的音乐剧甚至是没有剧本的歌舞表演。
虽然著名的歌剧作曲家华格纳(Richard Wagner)在十九世纪中期已经提出总体艺术(Gesamtkunstwerk),认为音乐和戏剧应融合为一。但在华格纳的乐剧(music drama)里面音乐依然是主导,相比之下,音乐剧里戏剧、舞蹈的成份更重要。
音乐剧的组成
音乐剧的文本由以下几个部份组成:音乐的部份称为乐谱(score)、歌唱的字句称为歌词(lyrics)、对白的字句称为剧本(book/script)。有时音乐剧也会沿用歌剧里面的称谓,将歌词和剧本统称为曲本(libretto)。
音乐剧的长度并没有固定标准,但大多数音乐剧的长度都介乎两小时至三小时之间。通常分为两幕,间以中场休息。如果将歌曲的重复和背景音乐计算在内,一出完整的音乐剧通常包含二十至三十首曲。
很多音乐剧后来又被移植为歌舞片,而剧场版本和电影版本并不一定完全相同,因为剧场擅长于场面调度和较为抽象的表达形式,利用观众的想象去幻想故事发生的环境,而电影则择长于实景的拍摄和镜头剪接的运用。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是其中一个将舞台版本成功移植为电影版本的音乐剧,在横街小巷取景,开创了后来很多音乐电影的先河。亦有歌舞片移植为音乐剧的例子,例如雨中曲(Singing in the Rain)是先有歌舞片,后来才被移植成音乐剧。
音乐剧擅于以音乐和舞蹈表达人物的情感、故事的发展和戏剧的冲突,有时语言无法表达的强烈情感,可以利用音乐和舞蹈表达。在戏剧表达的形式上,音乐剧是属于表现主义的。在一首曲之中,时空可以被压缩或放大,例如男女主角可以在一首歌曲的过程之中由相识变成堕入爱河,这是一般写实主义的戏剧中不容许的。
音乐剧的历史起源
音乐剧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的轻歌剧(Operetta)、喜剧(Comedy)和黑人剧(Minstrel Shows)。初期的音乐剧并没有固定剧本,甚至包含了杂技、马戏等等元素。
自从1927年演艺船(画舫璇宫)开始着重文本之后,音乐剧开始踏入它的黄金岁月。这时期的音乐剧多宣扬乐观思想,并经常以大团圆的喜剧结局。直至1960年代摇滚乐和电视普及之前,音乐剧一直是最受美国人欢迎的娱乐和演艺形式。1980年代以后,英国伦敦西区(West End)的音乐剧演出蓬勃,已经追上百老汇的盛况。
而随着英国和美国的音乐剧经常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音乐剧也开始在日本、中国、台湾、香港、新加坡等亚洲地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