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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

时间: 沐钦 优秀教案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都有哪些?应开设相关课程,面向学生开展应对校园欺凌的全面认知课程和自我保护课程,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七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精选篇1

根据上级文件,要有效地防控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类欺凌暴力事件,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把“检查到位,整改有力”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来落实。现将开展工作方案特定以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体师生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组长:__

副组长:__、__、__

组员:行政人员及班主任

(二)工作内容:

1、组织部署。校长期初组织召开行政工作会,安排部署我校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教师高度重视,要与当地公安等部门协商建立工作机制,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制定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各年级、各班要集中对全体学生开展以防范校园欺凌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3、完善制度。学校将制定和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强和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心理咨询教师的培训,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或学生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缓解和释放压力,使学生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5、排查建档。学校领导班子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7、监督指导。行政处要加强对各班级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校园欺凌事故的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精选篇2

近年来,学生之间发生了故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伤害的校园欺负事件,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了加强对这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湖北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决定开展校园欺专业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负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我校欺负的预防和处理,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欺负预防和管理。经过研究,特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预防管理目标。

通过这次预防管理,加强师生们的法制教育,认真规范学校纪律,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暴力的原因,认识到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适当的引导和暗示,教学生合理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面对他人的攻击,可以以温和理性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地解决危机。学会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提高防欺凌能力,学会保护自己。

二、预防管理范围。

本校的所有学生。

三、防控欺凌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实施程序。

1、完善制度,制定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紧急处理预案,明确相关岗位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责任。

2、宣传教育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学员围绕遵纪守法、平安校园主题,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交流、交流能力。

3、加强校园欺负管理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负管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

4.调查和解决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和课堂教师应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调查和工作。班主任和课堂教师应认真调查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避免矛盾。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掌握细节,制作文件,积极利用家庭学校的交流平台,开展合作工作。要特别注意学生的课程和心理负担,防止课程负担过重和心理压力引起事故。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发生纠纷、抱怨的人、精神异常的人、暴力倾向和过激行为的人、仇视社会、威胁复仇者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的调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工作,逐一制作文件,专家要加强管理,校外人员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检查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查处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协助立案调查。

五、工作要求。

1、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这种事故。加强学校教育教育的正常管理,严防管理疏漏发生事故。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领导负责制,形成一把手自己抓住,管理领导具体抓住,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的职责

2、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让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应立即报告安全工作信息,特别是在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发生迟报、报告泄漏、报告隐瞒现象的,追究有关负责人。

六、校园欺凌的常见情况。

1、要钱,不加拳脚。

2、以大欺小,以大众欺小。

3、为了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

5、长期以暴制暴

七、联系电话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精选篇3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切实防范此类事件发生,做好此类事件的处理工作,根据《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制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__年5月-7月

1、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切实使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性和不良影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进行集中学习。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重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共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每月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进一步抓好品德、心理健康、安全和法制教育。

2、完善制度措施。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园日常巡查机制。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要建立常态化学生心理疏导机制,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适时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排查处理。各校要开展全面排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查找可能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隐患。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注重监督指导。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蹲点包片人员和责任督学要对辖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告。

(二)第二阶段:20__年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结合开学工作检查于20__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督导办。

2、市级检查。市教育局组织责任督学于10月中旬开展交叉检查,并将检查报告于20__年10月20日报省教育厅督导办。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是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工作中的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采取切实措施,抓好专项治理。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或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结合履职尽责相关要求实行问责、追责。

3、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全面覆盖、不留空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防范措施,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精选篇4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 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各股室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中、初教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负责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

职成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

综合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教育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有针对性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

四、 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工作推动阶段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的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要加强心理干预,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要加强摸底排查,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和校园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切实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教育督室要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全程监督,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报告。

6.组织实施。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落实。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2.县级普查。教育督导室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室,做好迎接市级复查和省级专项治理督查工作。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精选篇5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_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_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_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精选篇6

为了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教体局文件精神,经学校会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扎实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组长:

周晓华

副组长:崔铁军

刘向转

成员:徐春青

张忠建

鄂红霞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三、责任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各组织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安全: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协调各处室校园欺凌事件工作。

教导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处: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少先队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反校园欺凌宣传工作。

班主任:负责组建班级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四、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_年3月—7月

1、加强宣传教育。5月份,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教育。6月分三个专题,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组织教职工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举行主题班会,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7月份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活动月。

2、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利用心理咨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联动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会,班主任及时掌握情况。

3、搞好专项治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情;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第二阶段:20__年9月—12月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

五、工作要求

1、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门卫处负责人对本校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提高学生应对校园欺凌教案精选篇7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__〕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苏教安办〔20__〕4号)。根据相关精神,特制订宜兴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三、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为:

组 长:孙全芳、柳志贤

副组长:吴胜东、蒋建伟、蒋 伟

成 员:张 俊、周 英、沈晓娟、葛以春、舒宇超、杨伟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俊兼办公室主任,杨伟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项治理工作由局普教科、督导科与安全办联合组织,相关科室与各学校共同参与。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_年6月―7月

1.组织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公布救助电话,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

(1)各校要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公布学校专项治理机构、各年级负责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

(2)各校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等渠道,面对全体学生开展宣传,让每个学生了解具体内容,确保100%的知晓率。

(3)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各校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各校要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3.完善制度。

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

(1)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2)各校要组织排查,及时发现重点对象,并开展针对性教育,把欺凌情况扼杀在萌芽状态。

5.及时处理。

(1)通过排查或救助电话等方式获知欺凌信息时,要迅速启动响应机制,由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组建处置小组,并责成处置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处理工作。

(2)对于较为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要由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直接处置,对于此类学生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6.监督指导。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各校要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学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20__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市局。市局将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1.学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__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校要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3)各校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2.市级普查。

(1)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于20__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无锡市教育局及宜兴市政府。

(2)市局将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平安校园申报资格。

(3)市局将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建设,巩固创建成果。

3.无锡复查。

无锡市教育局将于20__年10月上中旬组织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复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无锡市教育局将把复查报告连同我市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及无锡市政府。

4.省级抽查。

20__年11月份,省督查组将对无锡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省级抽查时要在无锡市范围内 抽取不少于2个县级单位,每个县级单位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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