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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时间: 沐钦 优秀教案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七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1)

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而且存在大量安全隐患,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

为营造文明、祥和、低碳、绿色的平安节日,我们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群众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

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积极做好劝导、引导亲戚邻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担负监督职责,引导单位、本辖区干部群众自觉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群众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氛围。

禁放工作人人有责,文明创建惠及大家。为了家人的身心健康、为了家庭的祥和幸福、为了家园的清新美丽,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欢度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新春佳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大美__,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2)

全体业主朋友们:

新年好!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新华国际物业服务中心向广大业主朋友们提出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2.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鹰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倡议人:

时间: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3)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畅通举报严格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__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倡议人:

时间: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4)

皋兰县公安局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强烈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 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 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 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 00米区域内;

(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倡议单位: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金昌。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金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金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6)

亲爱的市民朋友: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我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不相符合。

为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减轻我市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文明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江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__市文明办

20__年1月6日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篇7)

市民朋友们:

春节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为此,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津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倡议内容如下:

一、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正月初五、初八、十五等传统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五、自觉遵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天津市民。

六、节日期间多采用公交、地铁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天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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