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
创造美好人生,就是与法治同行。12月4日法制宣传日,让我们人人知法守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7篇,欢迎大家阅读转发!
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篇1
课题名称:
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机智勇敢的于杰
教学目标:
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保护他们。儿童本身更有责任保护自己。教育学生有紧急避险的权利,要保护自己的生命权,生命只有一次,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随机应变机智灵活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重点难点:
1、要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
2、学会用合法的手段机智灵活的处理问题,避免自己身陷险地或脱离险地。
教学方法:
事例引入,激发兴趣。抓住重点环节,深入领悟。问题讨论,拓展思路。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说起维权大家的话题一定很多,那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力吗?(使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2、你们还有生命的权利,有紧急避险的权利。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要随机应变机智灵活的保护自己。请看这样一个事例。(大屏幕显示事例内容)
二、分析理解
(一)提出问题,说说自己的理解
1.看了这个事例,你们能说说于杰是怎样脱离虎口的?
2.于杰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向于杰学习什么?
(二)结合实际。说说身边的故事。
根据书、保,收听广播,上网搜索的材料说说你还知道哪些少年自护自救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
(三)讨论(大屏幕出示讨论内容)
遇到下面的情况你该怎样办?(可选择2—3个感兴趣的话题说说自己的做法)
1、当你独自一人在家时,有陌生人敲门,你该不该开门呢?
2、路上,如果有陌生人尾随你,你该怎样办呢?
3、当陌生人送你连环画,说是送礼物时,你该怎样做?
4、一个人自己回家,开门如发现屋内凌乱,或有味异时,你应该怎样做?
5、当你一人在家,有人说,你的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去单位,你去不去?
6、当不认识的人送给你糖果、饮料等诱人的食品时,你该怎样做?
7、放学后,有陌生人抢你的书包,或威胁索要钱财怎么办?
8、当你被坏人挟持后,你将怎样想办法逃离虎口?
(四)表演《你是陌生人》。
(五)教师小结
同学们,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保护自己惩治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请大家多关注。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天津卫视的“案与法”等法律节目并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得到启迪。
教学反思:
通过分析事例,弄清了主人公于杰是如何脱险并机智带领干警擒获犯罪分子的,使学生充分认识生命的重要性,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学会识破犯罪分子的种种花招以及花招背后掩盖的丑恶目的。
通过读事例、说理解、讲故事、议收获等环节和方法,提高了学生的思想认识以及操作水平,强化了法律观念,拓宽了思路,并通过大家的讨论交流,丰富了自我保护和紧急避险的方式方法,真正的达到了教育目的,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篇2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触目惊心: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三、合作交流:
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篇3
教学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活动形式:
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活动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活动过程:
一、案例引出: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
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1、学生讨论发言。
2、老师小结: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1、学生讨论交流
2、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问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1、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
2、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问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回答。
三、案例分析:
案例: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老师: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篇4
课题名称:请尊重我的隐私
教学目标:
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学会如何实施保护自我的隐私权。
重点难点:
学会如何实施保护自我的隐私。
教学方法:
例举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一、导言: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也应学会自我保护,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非法窥看。
二、过程:
1.出示案例:小花是武隆县某小学六年级学生,一直以来小花的成绩总是令父母满意,可在最近几次测试中成绩连续下降,妈妈非常担心。于是家中就发现:小花与同学通电话时,妈妈会拿起另一部电话;小花与同学上网时,妈妈会悄悄地站在她身后;小花的书包这些天总是有被人整理过的迹象。
2.小组讨论案例:
你觉得小花妈妈这样做可以吗?为什么?
3.讲解个人隐私权
(1)个人隐私的含义:是(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比如个人独特的生理特点、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私生活)等。
做练习:
请判断下列哪些为隐私。
1、老师的收入。
2、我往来的朋友
3、犯罪嫌疑人的信件往来
4、甲同学向老师报告乙同学偷了3元钱
5、个人病情
(2)个人隐私权对于一个国家的意义: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3)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4)小结
4.结合理论,联系案例。
(1)小花的行为作了危害社会的事吗?
(2)小花的妈妈的行为是爱还是侵权?从哪里看出来的?
(3)如果你在生活中有碰到过类似的事情,你会怎样处理?
(4)小结: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要大胆向家长说,这是属于我的隐私,请你尊重我的隐私。但是,我们不能敌对家长,毕竟家长是为了我们好。
5.辩论赛:“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要求:
(1)分为正反方进行辩论:
(正方:隐私就是丑事;反方:隐私不是丑事)
(2)说出支持你观点的理由。
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为组织开展好我校今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营造全校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福建省20__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30日至20__年12月4日
三、活动主题
守规则保安全
四、活动目的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全校师生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避免交通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具体是八个一活动)
1、在校园内外利用LED、宣传栏、广播台、校讯通等进行一次广泛的宣传活动,围绕“守规则保安全”营造氛围、(负责人:保卫科)
2、进行一次“守规则保安全”交通安全知识讲座、(12月2日上午课间操,负责人:保卫科)
3、部分班级出一期手抄报、主题是:“守规则保安全”交通安全内容、(负责人:保卫科)
4、组织学生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12月2日上午写字课,负责人:各班主任、保卫科)
5、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五、六年级为“守规则保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一至四年级为“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活动、(12月4日下午班队会,负责人:各班主任)
6、进行一次公益活动,部分学生上街发宣传单、(12月2日上午写字课,负责人:保卫科)
7、与每一个学生签订一次交通安全承诺书、(负责人:各班主任、保卫科)
8、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展板活动、(负责人:保卫科)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交通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
2、做好动员,营造氛围
要调动全员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遵纪守法、文明出行”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主题,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篇6
教学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__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了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案例.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答案:违法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
调查内容:近年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未成年人违法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吸取什么教训。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12·4优秀法制教育宣传教案篇7
一、活动背景:
社会心态问题,说到底是一种人的心理需求与社会发展状况双向互动的产物。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具有多角度性与多层次性,而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各种碰撞,又决定了青少年对社会现状心理反应的复杂性,青少年社会心态具有更大的模糊性与不稳定性,这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二、活动的目的:
1、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2、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三、活动准备:
1、收集资料
2、把学生分为五个小组
3、布置教室。
四、活动过程:
1、活动地点:高二(11)班
2、活动时间:第十二周
3、主持人: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二)从两个案例谈起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请同学们谈谈自己的想法: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四)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到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六)学会断案
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三、小结: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